Oracle:重命名/替换对象类型及其引用

1加

我创建了如下的对象类型,并在多个存储过程和表中将其用作列。

CREATE OR REPLACE TYPE SS_EMP_TP FORCE AS OBJECT (
    NAME VARCHAR2(30),
    AGE NUMBER
);
/
CREATE OR REPLACE TYPE SS_EMP_TAB_TP AS TABLE OF SS_EMP_TP;
/

例:

ALTER TABLE EMP_S ADD (EMP_DETAIL_TABLE **SS_EMP_TAB_TP**)  
      NESTED TABLE EMP_DETAIL_TABLE STORE AS  NESTED_EMP_DETAIL_TABLE RETURN AS LOCATOR;

现在,我必须将对象类型分别从SS_EMP_TP,SS_EMP_TAB_TP重命名为EMP_TP,EMP_TAB_TP并且还必须替换所有已引用的地方。

是否有一个重命名的alter object type语句?

我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?在执行此操作时,我需要考虑什么?

小脚丫

我建议你不要那样做。你怎么会 有什么区别(除了SS_)?您期望得到什么好处?

无论如何:重命名SS_EMP_TPEMP_TP所有引用的内容SS_EMP_TP都将失效。然后修改每个无效的对象以解决该问题。重复。

再一次-除非您有充分的理由,否则不要。

本文收集自互联网,转载请注明来源。

如有侵权,请联系 [email protected] 删除。

编辑于
0

我来说两句

0 条评论
登录 后参与评论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