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创建了如下的对象类型,并在多个存储过程和表中将其用作列。
CREATE OR REPLACE TYPE SS_EMP_TP FORCE AS OBJECT (
NAME VARCHAR2(30),
AGE NUMBER
);
/
CREATE OR REPLACE TYPE SS_EMP_TAB_TP AS TABLE OF SS_EMP_TP;
/
例:
ALTER TABLE EMP_S ADD (EMP_DETAIL_TABLE **SS_EMP_TAB_TP**)
NESTED TABLE EMP_DETAIL_TABLE STORE AS NESTED_EMP_DETAIL_TABLE RETURN AS LOCATOR;
现在,我必须将对象类型分别从SS_EMP_TP,SS_EMP_TAB_TP重命名为EMP_TP,EMP_TAB_TP。并且还必须替换所有已引用的地方。
是否有一个重命名的alter object type语句?
我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?在执行此操作时,我需要考虑什么?
我建议你不要那样做。你怎么会 有什么区别(除了SS_)?您期望得到什么好处?
无论如何:重命名SS_EMP_TP
为EMP_TP
。所有引用的内容SS_EMP_TP
都将失效。然后修改每个无效的对象以解决该问题。重复。
再一次-除非您有充分的理由,否则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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