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假设出于某种原因,我们想为 at 符号添加另一个 Unicode 字符,并在所有电子邮件提供商中使用它而不是 @
现在我有三个问题:
电子邮件提供商如何解析电子邮件,他们是否真的解析了书面电子邮件,直到他们看到 @ 并且他们在解析器中对 @ 符号的 Unicode 进行了硬编码?
不同的服务提供商是否有不同标准的不同电子邮件解析器,还是每个电子邮件提供商都使用标准类型的解析器库?
是否可以添加另一个 at 符号并在电子邮件中使用它而无需更改所有电子邮件提供商的代码?
是的,电子邮件地址是使用硬连线@
字符解析的。经过近五十年的电子邮件,确实有数百万个电子邮件处理程序,它们都使用相同的语法。所以你不能改变这个约定,你的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没有实际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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